close

轉錄-蒲公英月刊 2008年12月 No.117

X 或 Y 

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,也是人類最早的組織。現今世代,婚姻制度受到很大破壞;但健全婚姻所帶給我的祝福,卻是多而又多,甚至綿延數代。 

英文有26個字母,婚姻應該像是英文字母中的「Y」,兩人從陌生到熟悉,因相愛結為夫婦;原本獨立的兩人,經由婚姻成為生命共同體,合而為一,共走一條路。另一面,婚姻絕對不能是「X」,不可以只有在談戀愛、新婚時有所交集,此後又各行己路,漸行漸遠。 

有個故事,湯姆問約翰:「你一生中,什麼時候最快樂?」 

約翰回答:「在我結婚那天。」
湯姆又問:「那什麼時候最痛苦呢?」
約翰苦笑道:「……結婚後的每一天!」

其實,「配偶」在「聖經」中的原意,就是「幫助者」;夫妻要能彼此幫助,互相成全,這需要愛與包容。
有個老太太在結婚五十週年的宴會上,透露琴瑟和鳴的袐訣:「結婚那天,我決定以後要包容丈夫的十個缺點,並對這些缺點都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。」
客人問她,是那些缺點呢?她回答:「我從沒有把它們逐一列出。不過,要是丈夫做了一件真令我很生氣的事,我就會對自己說:『算他好運,這只是十個缺點中的一個罷了!』」

包容不是隱忍,而是真正的接納,婚姻豆概括承受對方的優點與缺點;當我們不再試圖改變對方,而是反省自己,就能杜絕「X」型的分道揚鑣,共度「Y」型幸福人生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okao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